翻字草书写法
要说草书的技巧,一是笔力遒劲才能洒脱;二是笔势足才能字活;三是对草法诠释的越又个性就越又生命力。
一、草书《古诗四帖》现代研究简述
现藏于辽宁省博物馆的草书《古诗四帖》的作者归属问题,意见多有不同,自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有三种观点最为典型:一是以谢稚柳、杨仁恺为代表,谢、杨二人从作品的用笔特点及传承关联方面作了详细论证,认定其为张旭所书无误。二是以启功、徐邦达先生为代表,启功从五行颜色对应及文字避讳角度,指出该帖为宋人所为,且时间在1012—1125年之间。徐邦达认为草书《古诗四帖》“狂獗怪异”“艺术水平极为低劣”,非张旭真迹。三是法国熊秉明先生认为此作非真迹而是临本。
二、草书结字的源流及草书字使用的时代性特征1.草书结字形成的源流简述
草书字是中国文字在追求快捷书写过程中加以减省取舍形成的独特书体。草书字形成的源头主要是篆书,也包括隶书及真书正体字、俗体字、异体字等。
以上图“第”字为例,可见“竹字头”与“草字头”在篆隶文字发展历程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通用,且多采用了“草字头”,类似例子还有“简、笔、答”等字;但是,像“蓝”“篮”等字,却不可通用,需注意区分;“第”字草书源于隶书。上图中“翻”字出现多种写法并存的局面,其中以孙过庭草书写法为正体草法,来源于“翻”字正体,怀素、蔡襄草书写法来源于“翻”字异体,而草书《古诗四帖》、文徵明字则源于“翻”字俗体字。上图中“忧”字,则有“夏”上“心”下之俗体字存在,故现在通行草书字以“忧”字俗体为依据演化定型,类似的例子还很多。
2.草书结字与使用的时代性特征
草书字体是汉文字发展史中的一体,源于先民对于文字的简省快写。早在先秦时期即有草书,汉末是章草书的高度成熟期,出现了像张芝、皇象、索靖等书法大家,他们对章草的规范与推广作出巨大贡献。东晋王羲之在整合前人草书的基础上,将今草书写规范推向极致。今草书体得以严谨规范并且发扬光大,是草书发展史上的高峰,至此,草书结字得以成熟定形。
东晋以后,历朝历代草书结体用字基本统一,但也并非铁板一块,有些字在后来的时代语境中变更了写法,并流传下来,这即是草书结字与使用的时代性特征。如“惭”字:
依上例,“惭”字在宋及以前,沿用古法,上“斩”下“心”,宋元时出现变体,将“心”旁左移,明时出现与新结体相对应的草书,并形成时风,沿习至今。故“惭”字草写新体的出现就具有时代性特征。换句话说,明代人既能写旧体草字,又能写出新体草字;而唐朝人是不可能写出明代通行的新体草字的。
前代人不可能写出后代人创造的新体写法,即是草书结字与使用的时代性特征,也是笔者本文的立论之基。
三、对草书《古诗四帖》部分草字法及使用的时代性勘察(1)华(正文:青鸟向金华)
“华”字草法,当源于隶书,上面两点一横是“草字头”,中长竖下来,另有三横,最后一横长,左右辅以两点(或作两短竖)。如此写法,从东晋王羲之到南宋陆游,相当统一,唯《古诗四帖》中在中长竖的最下端加了一短横,实为画蛇添足之举。笔者认为此帖“华”字草法有误,该作者后面又写了一个“哗”字,仍然如此结字,可见他不是手误,而是识字有偏差。
(2)雨(正文:上元风雨散)
“雨”字草写法,当源于隶书,晋唐以来相当稳定且统一,如草书《古诗四帖》“雨”字草法,晋唐以来并无例证,形成孤例;反倒是“雨”字新式草法,入宋以后流行起来,其时代特征十分显著。
(3)灵(正文:谢灵运王子晋赞)
“灵”字草法源于隶书,常见的有三种,且渊源有自:孙过庭、赵构的草法完全忠实于隶、楷正体写法;《出师颂》、智永、武则天的草法,与孙过庭相比,省略了中间的三点,即三个口,是草书中的合理减省,也是源于“灵”字正体;欧阳询、李世民、怀素、空海的草法,源于“灵”字的异体字,“雨字头”下是个“亚”字,故有此形,唐人多用之。再看草书《古诗四帖》之“灵”字,“雨字头”如此处理,令人费解,下部写法没有来源,违背常理,与众人殊异,基本可认定此草法是个错误。
(4)丽(正文:淑质非不丽)
比较可见,“丽”字草法源于篆书而相对稳定统一,上部“丽”草法类似“亚”字,下部“鹿”字草法作了简省,智永、孙过庭、唐人《月仪帖》写作类似“比”字行书;李世民、怀素等人草作三点,这是“比”字的草书写法,没有疑义。再看草书《古诗四帖》作者的处理,“丽”字下部处理,怎么看都不像是写“鹿”,倒像是写“扇”字;如果说年代久远点画有些残损,但从笔势上看,作者在字最下部也不是准备写“比”字草法。故该帖“丽”字可认定为错误草法。至于孙过庭“丽”字的另一草法,可能源于异体字“婯”。
(5)赞(正文:谢灵运王子晋赞、四五少年赞)
“赞”字草法源于隶书,有“言字旁”者为正体,以王羲之为代表,左边一竖代表“言字旁”,右边统一写作类似“黄”字,中间加一点、三点或一横;“赞”字另有不带“言字旁”的俗体通行,怀素《自叙帖》没有“言字旁”的“赞”字写法,来源于此。如草书《古诗四帖》这样与上述两种写法都不相同的草法,唐时不曾见,宋时亦不曾见,如此组合虽说不上错,但由于“赞”字草法历代流传,非常成熟与通行,作者生造一种新写法,终归显得不伦不类。
(6)岩(正文:岩下一老公、过息岩下坐)
“岩”字草法当源于隶书,唐宋以来草法基本固定,最上部是“山”,中间两个“口”部处理较丰富,或草作三点,或写成类似“小”字,或减省不写;下部“敢”字草法相当一致。李怀琳近于行书。唯独草书《古诗四帖》“岩”字,下部并非“敢”字草法,仿佛“将”字或“复”字的草法,十分怪异。基本可认定为错误草法。
(7)老(正文:岩下一老公、一老四五少)
“老”字草法源于篆书,晋隋间“老”字草书与行书无异,唐以来,“老”字下部“匕”逐渐草化为两点,如李白、怀素、空海所作,但是上部未作改动,写作一“土”,且向左一撇保持不变。草书《古诗四帖》将“老”上部写作类似“戈”,唐及以前无先例,形成孤例。宋及以后,流行开来,其草法时代特征十分明显。
(8)息(正文:过息岩下坐)
“息”字草法源于篆书,自晋唐以来,草法非常统一;草书《古诗四帖》将“息”字上部“自”的草法作如此处理,唐时不可见,宋元时期亦不多见,此是孤例,明朝及以后方见流行,其时代性特征很明显。
(9)非(正文:淑质非不丽、储宫非不贵、其书非世教)
“非”字草法源于篆书,其草法很稳定,左边一长竖,紧接着另起一笔,作一小短竖或一点,这是字的结构要求,自古至今,概莫能外。草书《古诗四帖》共写有三个“非”字,左边长竖之后,全用连笔,直接过渡到右边部分,并无点或短竖,从笔路笔势上看,作者也无此意识,在此位置要有一点或一短竖。故严格来说,此帖“非”字草法是错误的。
四、结论:草书《古诗四帖》非张旭所书1.草书《古诗四帖》字数不多(共188字),笔者根据草法源流勘察出错字五个:“华、灵、丽、岩、非”;草法使用上具有宋及宋以后时代特征的字三个:“雨、老、息”;不伦不类生造草字一个:“赞”。另外,此作中普遍存在草法过于粗率,经不起推敲的草字,如“泉、应、水、寻、谢、清、旷、质、若、四”等(详见原帖)。
张旭作为一代草圣,生前身后享有极高声誉,其草书书写水平、字法水平皆很高超,不容置疑。“其实张公姿性颠逸,其书字字入法度中”(黄庭坚语)。晋唐以来的草书大家,如王羲之、王献之、怀素、贺知章、孙过庭诸子,皆是高超的书写技艺与严谨的草书字法二美兼具之人,像草书《古诗四帖》书写者这般,对草书字法没有深究,似是而非、信手而为、漏洞百出之人,又怎能与张旭相提并论。
2.人的行为、知识及说话的语境,都不可避免会打上时代的烙印。张旭的人生黄金时间,是唐玄宗开元、天宝时期,他书法的学习对象自然是初唐及以前的书法名家。张旭是一代草圣,他在世和去世后,也会成为人们的学习取法对象。草书《古诗四帖》里面笔者所列出的这些字(华、雨、灵、丽、赞、岩、老、息、非)的草法,有唐一代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显得很孤立,成为孤例,十分可疑。有些字的草法使用,如“雨、老、息”等字,明显具有宋朝以来时代特征。
以笔者观之,草书《古诗四帖》书写者用笔熟练,有磅礴霸悍之气,粗有可观,并不高明。此人文化知识储备偏低,以至于草法荒疏,映证出此人治学不严谨。
(文/杨宁,原标题《草书《古诗四帖》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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