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字书法
《书谱》中讲述书各种书体的功用时,说“趋吏(变、变)适时,行书为要。”论者对这个字释读不一。《书法雅言》释为“吏”。《书法雅言》中多处引用《书谱》,《附评》:“夫自周以后,由汉以前,篆隶居多,楷式犹罕,真章行草,趋吏适时。”启功先生释为“变”,《孙过庭书谱考》:“趋变适时之“变”字,或释“事”或释“吏”俱非。按此字是改写而成者,且纸有破痕,故点画不甚明晰”,实为‘变’”字”。 我经过对墨迹比较分析,认为当以“吏”为确切。且看放大的截图:
100行第8字((以上海书画出版社本为据)
这个字墨色较重,虽有蚀破痕,横画断笔为剥蚀所致,行笔还是很清晰的,并非改写。我们可以将它与《书谱》中的 “便”、 “变”字比较:先和“便”字比。《书谱》有两个“便”字:
298行2(同上)
120 行3(同上)
两个字的写法虽然不完全相同,但“更”都偏在字的右边。而这个字正在行的中心线上,左边不可能再写立人了。而且左边也没有立人的痕迹。因此可以断定它不是“便”。
其次,与“变”字比:《书谱》有多个“变”字:
第18行1
63行5字
298行7字
307行7字
322行7
《书谱》中所有的“变”字起笔都是点,而这个字起笔是横。可以断定它不是“变”。
结论:它只能是“吏”。 吏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从手(又),从中,以手持中。有人认为“中”为笔。“吏”、“事”、“使”古同字。本义:官吏。后来权大的称官,权位低下的为吏。他们办事都离不开写字。许慎《说文解字·叙》: “《尉律》:学憧十七以上,始试讽籀 书九千字,乃得为史。又以八体试之,郡 移太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 班固《汉书·艺文志》: “汉兴,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 史试学憧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史,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说文》解释:記事者也。总之,史、吏都是文字工作者。回溯文字书法史,可知活跃在书写工作第一线最多的正是史和吏,他们日常办公事,为提高效率,自然需要书写简便快捷,容易书写和容易辨识,于是在他们的笔下,渐渐形成一种新的书体——行书,弥补楷书书写速度太慢和草书难于辨认的不足。所以孙过庭说“趋时适吏,行书为要”。综上分析,从字形、工用两方面看,将这个字释为“吏”是最恰当的。
( 2015-06-29初稿,2020-10-02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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