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正言
胡正言(1584—1674),享年九十一歲。字曰從,號十竹主人、默庵老人。原籍徽州府休寧縣文昌坊人,寄籍金陵爲上元縣人。他在明弘光時官武英殿中書舍人。參加“復社”,交遊至廣。明亡後,蟄居小樓三十年,以示不屈之節。終日著作及賣印爲生。他擅書畫,且擅製墨。天啓七年(1627)輯《十竹齋畫譜》,創造彩色版畫,影響極大。崇禎十七年(1644)輯《十竹齋箋譜》,魯迅、鄭振鐸均推崇此譜能反映明末士大夫“淸玩”文化之最高成就。其箋中所作雲影波光,皆以設色凸紋,尤爲匠心獨運。又作《十竹齋雪鴻散迹》,又曾縮古篆籀小石刻行世。他的各種工藝美術品、美術複製品,均以他獨特的絕技爲之。非第在當時已能博得衆好,而且至今仍推爲“藝林無上珍品”,並聲震國際藝壇。日本浮世繪的印刷技法原很簡單,看到了十竹齋的畫譜和箋譜後,才開始改進。他著作甚多,除上述數書外,尙有《石譜》、《梨雲館竹譜》、《重訂四六鴛鴦譜》、《書法必稽》、《十竹齋臨古篆文法帖》、《印存初集》、《印存玄覽》、《胡曰從印譜》、《十竹齋印譜》、《印史》、《胡氏篆草》等。
他出版的印譜,大都是木刻版本,印章的精彩之處已泯。然原石傳世甚少,寥寥可數。
白文“江渚漁樵”印,款署“胡正言”三字,正書。石爲白壽山,瓦紐。考何震歿時,曰從已二十歲,治印效法雪漁平實一路。此印,他視石爲紙,持刀爲筆,刻印時如在石章上寫篆書一般,所以其形式不類漢印。細細玩賞,眞像篆書碑帖一般。四個字,筆筆都有篆書的筆意。而且一任自然,追求天趣,絕無過匀、過工、做作之弊。他力避把印刻得靡蝕殘駁,所以此印並不刻破四邊,僅將四角略略刻圓。此印邊款,單刀雙刀兼用,能傳正書筆意。
白文“業在硯田”印,款署:“曰從戱作”四字,草書。仿何震切刀款法。石爲醬油靑田,形爲六面方。曰從刻印,中鋒、偏鋒、切刀、衝刀雜用,風格亦不一律。此印每筆兩端,也略略流露刀鋒,然不過露,仍以斂鍔爲主。此印樸茂端凝,氣魄甚大。筆意恢宏,力貫印外。此印邊緣殘壞,並非故意刻擊。係因年久,長期陸續碰壞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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