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之夫妇墓志
《王兴之夫妇墓志》刻于晋成帝咸康七年(341),1965年1月,在南京燕子矶人台山出土。墓志为长方形,长37.3厘米,宽28.5厘米,厚1.1厘米,石质。出土时完好无缺,字口清晰。墓志的两面镌刻有文字,字行之间划有细线方格。字体带有隶意的楷书,与南朝的《爨宝子》相仿佛。墓志记载了兴之的字和籍贯,并没有记载姓。据专家考证,认为兴之当为王彬之子。王彬,《晋书》有传,王彬次兄王旷即是王羲之的父亲。
因为墓主人是王羲之的同时代人,又为伯叔兄弟,所以郭沫若发表了《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1965年第6期《文物》)一文,同意清李文田“世无右军之书则已,苟或有之,必其与《爨宝子》、《爨龙颜》相近而后可”的观点。此说一出,附和者甚多。时南京学者兼著名书法家高二适针锋相对地在《光明日报》发表了《兰亭序的真伪驳议》一文,从而展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书法大论战。此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出土文物不断增多,这一问题也渐趋明朗。1977年安徽毫县出土374块刻字的曹操宗室墓砖、年代为东汉桓帝延熹七年(164)到灵帝建宁三年(170),字体有百分之七十五是楷行书。可见早在王羲之写《兰亭序》前200年的东汉时代,民间已经使用楷行书了。因此,200年后的东晋王羲之是有可能写出如《兰亭序》之类的书法作品的;这一点也可在楼兰简犊文书及居延木简中得到证明。
《王兴之夫妇墓志》上的字体与手写体显然不同。如果说《兰亭》之类的手写体作品,可称为“行狎书”,那么用于墓志上的这种字体,当属于“铭石书”。历代墓碑碑文多用楷、隶及端庄的字体,显然是为了表示对死者的虔敬。因此方整、肃穆的《王兴之夫妇墓志》,并不能证明当时没有行草书。它与《王丹虎墓志》、《王闽之墓志》、《谢墓志》等的出土,为东晋书法的研究增添了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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