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封泥
封泥,亦名泥封,是印章按於泥上作爲門戶和包裹封口的憑記。
魏、晉之前,紙張雖已發明,但尙未爲社會廣泛使用,文字多書寫在長條而薄薄的竹(木)簡上,以若干條的竹(木)簡聚積成文,世稱簡牘。在成捆包紥好的簡牘外表,“緘之以繩,封之以泥,抑之以印”,這樣做,在文書往來中,可以防止私拆,起到保密的作用。這方法與如今的用火漆密封文件,隨後蓋上印章極爲相似。秦、漢時期印章的功能之一就是以印封泥,“以檢姦萌”。考察這一時期的印章,上至帝王,下迄縣宰,印面不大且大小相仿,印文也多爲陰文,陰文鈐於泥呈陽文,宜於辨識;印面不大,宜避免泥封的自損,這些都是受到實用的制約。官印的越製越大,印文的改陰爲陽,同樣也是適應於印章鈐蓋於紙張的實際需要。不過,這是隋、唐以後的事情了。紙張的盛行,替代了先前的竹(木)簡,印色鈐印替代了封泥的方法,封泥遂喪失了它的社會功能而被淘汰。因此,今天見到的出土或傳世的封泥,絕大多數是漢代及漢以前的古物。
封泥的名稱,最早的記載見於《續漢書·百官志》。由於封泥脫離社會實用的時日久遠,以至後人竟相見而不相識,不知其名,莫明其用。當淸代道光初年,沉埋於地下的封泥實物日見出現,吳榮光、趙之謙等學者印人均誤稱它爲“印範”,把由印章按在紫泥上的印痕,誤以爲是鑄造印章的母範,完全本末倒置了。至光緖戊戌(1898)年,劉鶚方糾其謬譌,正名爲封泥。嗣後,王國維著《簡牘檢署考》一文,以其宏才卓識,僅據有限的資料,證簡牘之制,論檢署之法,才將封泥之謎基本解開。這些年,長沙馬王堆和甘肅“肩水金關”遺址的發掘,都有“封泥匣”實物出土,使我們對它更有了明徹的認識。
封泥,具有不一般的學術價値。王國維嘗稱:“封泥之物,與古璽相表裏,而官印之種類,較古璽印爲尤夥,其足以考正古代官制、地理者,爲用至大。”的確,淸末乃至後起學者,據封泥的出土地域及其印文,對比史料,詳加考訂,在學術上曾取得不小的成果。
誠然,封泥更具有不尋常的藝術價値。我們知道,今存的秦、漢印,多半是供殉葬的明器,它的製作及篆刻的藝術水平較彼時的實用印章頗有高下,而封泥則是由官方鄭重製作和頒發、或私家日常使用的璽印所抑出,從這一點看,封泥印保存的藝術性,起碼是不亞於今存的秦、漢印。它是古代篆刻藝術十分珍貴的遺產之一。從藝術上考察,封泥由秦、漢眞印按出,形體筆勢多平方正直。方易於勁(遒勁),但方並非即是勁,故要得其方勁:圓易於轉(婉轉),但圓並非即是轉,故又要得其圓轉。有方勁而乏圓轉,近於獷悍;有圓轉而失去方勁,近於媚俗。學封泥貴在方勁而兼具圓轉。此外,古封泥由璽印按出,摹封泥印則由刀刻石,故用刀要拙,不拙則無高古雄深的氣韻;用鋒宜銳,不銳則無峭拔英邁的風神。封泥四側的邊欄,多寬厚而富變化,它出於天成,古意盎然,別具一格,學封泥,無有不借鑒這類邊欄的。然而,邊欄寬厚就易實、易板、易重,產生沉悶迫仄的窒息感,以至殃及印文,損傷全局。故邊欄之妙在於實中見虛,虛中見靈;氣格壯偉雄強而意味淳樸虛和,方爲通曉箇中三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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